石家庄陪练-陪练协议

陪练协议  
  为了丰富驾驶员的行车经验,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协议。协议所定培训服务在本市以内,路线由教练员来定,如客户有特殊要求,可与调度人员提出后协商决定。训练时间2时起,从客户预约时间开始计时至训练结束为止。客户上车时交纳服务费并出示有效的驾驶证。训练时驾驶证暂时交给教练员来保管。 本协议由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
1、路况复杂,行车危险,为使您能尽快掌握驾驶技术,积累经验,熟悉情况,提高实际道路驾驶能力,请在陪练过程中,听从教练指挥,谨慎驾驶,遵守交通法规。
2、学员需要提前24小时预约练车时间(预约时间为每天早8:00至晚18:00)。二环以内2个小时起免费接送,三环以内2-3小时起约,单程接送,场地练习学员3小时起约,每小时另加收15元服务费。远郊区及三环附近不接送。
如需取消,变更预约时间,改变预约地点,应提前24小时联系公司并取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取消、变更预约,未及时联系公司或未取得公司同意者公司将扣除其预约时间的50%。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扣除其全部预约练车时间:
①学员联系公司要求取消、变更预约时,教练已向学员预约上车地点出发;
②已到预约时间,学员临时取消预约;
③学员取消周六、周日预约陪练;
④在5小时之内变更时间或取消预约时间的(18:00-次日8:00之间时间不计)。
3、陪练时间即为学员预约的培训时间段,陪练途中遇到堵车、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不可抗力,都将计算在陪练时间内,不予扣除。学员实际练车时间超出预约陪练时间的,按实际练车时间计费。培训路线由教练选定,学员也可与教练协商确定。
4、陪练过程中,因学员原因提前终止本次陪练的,所剩陪练时间不另行补齐。学员忘带驾驶证,且培训车已到预约地点的,本次培训取消,预约时间全部扣除,且学员不得上车练习。
5、学员如需增加陪练时间,应提前通知公司。擅自增加陪练时间又不通知公司的,在增加的陪练时间内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赔偿事宜,本公司概不负责,一切由学员承担。
6、因堵车等不可抗力而延误学员陪练时间的,公司应及时通知学员并补足延误时间,但除此之外,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学员迟到,临时改变预约时间地点或忘带驾驶证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否则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延误的陪练时间由学员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再顺延其陪练时间。
7、因副刹车作用有限,学员在练车过程中,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超过50公里时速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学员承担,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8、学员在陪练过程中,违反交通法规,经教练指导、劝阻仍不改正的,教练有权终止陪练。
9、陪练过程中学员听从教练指导,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由公司承担。如不听从教练指导而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违章与损失费由学员自行承担。
10、学员如有陪同人员应先通知公司,得到公司许可后方可陪同上车,每名学员只能有一人陪同,公司只对学员本人安全负责,不对陪同人员安全负责,晚间陪练不得有陪同人员,且练车范围不得超出二环。
11、陪练过程中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
12、学员在结束陪练前需前往指定地点接下一名学员,所接学员需将前一名学员送往指定地点,接送时间计算在陪练时间内,如不接送前后学员需每小时加收10元服务费。
13、本协议一式两份,公司和学员各执一份。另为每位学员发放一张培训卡,一人一卡,凭卡练车,培训卡有效期三个月,学员不能在有效期内完成练习任务的,应向公司申请延期且延期后只限本人使用,不能转让。如不延期,本培训卡到期自行失效,一切损失由学员自行承担。
14、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之各项条款。本协议经学员签字及公司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公司拥有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学员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