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规变更]新规定:学车将会受到政策保护
学车将受到政策保护。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规定的要求,我国将建立起省、市、县三级权责一致的驾驶员培训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车人的权利,学车将受到政策保护指日可待。
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徐亚华2月26日在此间举行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宣贯会议上介绍说,新规定合理划分和规范了省、市、县三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驾驶员培训行政许可、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职能和权限。学车将受到政策保护。明确规定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在制度上保证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权利与责任的统一。
学车将受到政策保护。建立权责一致的管理工作机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最大限度地保护学员的权利。他指出,学车将受到政策保护新规定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的工作职权;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明确提出应该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汽车陪练的停车入位
(11)进行各种地上、地下车位及车库的正入、倒入、侧入的训练;
(12)指导客户掌握坡路正常起步的能力。
汽车陪练的主要职责
(一)介绍车辆性能;
(二)传授汽车安全检视及保养知识;
(三)介绍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培养驾驶人员的职业道德与安全意识。
(四)回答驾驶人员的行车疑问;在驾车过程中进行动作的纠正及技巧传授;提高驾车人员对行驶过程中出现的复杂情况的判断、处理能力。
(五)传授车辆故障及出险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