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科目二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一) 桩考

  2013年1月1日驾考新规实施后,驾驶员科目二考试为提高小型汽车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优化了科目二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改为记分制,现行的科目二考试的评判标准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形。

石家庄陪练网提示:

汽车陪练的初步培训
(1)介绍车辆性能和车内外配套设施的使用;
(2)进行原地排挡训练和油离配合的训练;
(3)指导客户正确使用点火系统(打马达)的要领;
(4)介绍正常起步的要领,使学员尽快掌握正确的油门、离合器、变速器、制动器的配合操作;
(5)进行升减档、转弯、调头、减速、靠边停车等基本动作的训练,并熟练掌握方向盘转向角度;
(6)让客户养成经常观看左右反光镜的好习惯。

  考试项目

石家庄陪练网提示:

汽车陪练的主要职责
(一)介绍车辆性能; (二)传授汽车安全检视及保养知识; (三)介绍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培养驾驶人员的职业道德与安全意识。 (四)回答驾驶人员的行车疑问;在驾车过程中进行动作的纠正及技巧传授;提高驾车人员对行驶过程中出现的复杂情况的判断、处理能力。 (五)传授车辆故障及出险的应对措施

  小型汽车考试项目改为“10选4”:

  - 小型汽车C1手动档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1个抽考项目

  - 小型汽车C2自动挡必考项目:桩考、侧方停车,2个抽考项目

  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详解

  【科目二考试项目一:桩考】(C1/C2必考项目)

  为提高小型汽车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简化了小型汽车桩考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科目二考试应当先进行桩考。桩考未出现扣分情形的,补考或者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

  考试内容:

  2013桩考考试是在学员在设有考试桩位、标线的场地内,按照规定的行使线路完成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主要考察学员对车辆后视镜的使用能力以及对车辆周围空间位置的判断能力。

  合格标准:

  -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不合格;

  - 碰擦桩杆,不合格;

  - 车身出线,不合格;

  - 移库不入,不合格;

  - 中途停车两次,不合格;

  - 发动机熄灭,不合格;

  - 停车后使车轮转动,不合格;

  - 将头伸出驾驶室探视,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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