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三)

9, 会车: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者未与其它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② 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③ 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10, 超车: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③ 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④ 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⑤ 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⑥ 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⑦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11, 掉头: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石家庄陪练网提示:

汽车陪练的初步上路
(7)向客户讲解按交通法规的要求和惯例,车辆正常直行,左右转弯,调头,并线,环岛行驶和一.立交桥行驶等基本要领及需注意事项;
(8)针对客户实际驾车水平,选择相应路段进行实际路面的驾驶,并加强基本动作的训练,指导一.客户在道路行驶中正确使用反光镜和倒车镜;
(9)在行驶中指导客户识别各种道路标志,标牌,熟悉各种行车路线;
(10)通过各种路段的行驶训练,提高客户的目测能力,有良好的距离感。

①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② 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③ 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④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2, 夜间行驶:夜间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②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③ 通过急弯、破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石家庄陪练网提示:

汽车陪练的夜间训练
(16)按交通法规的要求,指导客户学会各种灯光的正确使用方法;
(17)训练客户在夜间行车时掌握车辆与行人的距离,掌握车与车之间的距离;
(18)向客户讲述一般行车中机械故障的识别和排除,告诉客户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办法,以及处理过程中的必要程序。

④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⑤ 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⑥ 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⑦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⑧ 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⑨ 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注意:路考距离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