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三)
9, 会车: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者未与其它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② 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③ 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10, 超车: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③ 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石家庄陪练网提示:汽车陪练的初步培训
(1)介绍车辆性能和车内外配套设施的使用;
(2)进行原地排挡训练和油离配合的训练;
(3)指导客户正确使用点火系统(打马达)的要领;
(4)介绍正常起步的要领,使学员尽快掌握正确的油门、离合器、变速器、制动器的配合操作;
(5)进行升减档、转弯、调头、减速、靠边停车等基本动作的训练,并熟练掌握方向盘转向角度;
(6)让客户养成经常观看左右反光镜的好习惯。
④ 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⑤ 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⑥ 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⑦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11, 掉头: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② 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③ 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④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2, 夜间行驶:夜间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②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③ 通过急弯、破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④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⑤ 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⑥ 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⑦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石家庄陪练网提示:汽车陪练的主要职责
(一)介绍车辆性能;
(二)传授汽车安全检视及保养知识;
(三)介绍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培养驾驶人员的职业道德与安全意识。
(四)回答驾驶人员的行车疑问;在驾车过程中进行动作的纠正及技巧传授;提高驾车人员对行驶过程中出现的复杂情况的判断、处理能力。
(五)传授车辆故障及出险的应对措施
⑧ 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⑨ 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注意:路考距离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