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驾考新规科目一小结

  交规考试提示

  一.车辆牵引(交规考试)

  1.可以的有:正式驾驶员,制动器失效用硬连接,三轮摩托车。

  2.不准牵引有:二轮、轻摩;转向器、灯光失效;其重车、挂车、轮式专用械车;宽度机大于牵引车。

  二.实习驾驶员(交规考试)

  1.可以:按考试车型单独驾驶,可以上高速公路。实习期间须悬挂实习示意牌。

  2.不准:牵引车辆;驾驶特种和危险品车辆;单独驾驶大客车和挂车。

  三.车辆登记(交规自测)

  1.购置新车上路行驶前必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号牌,行驶证。

  2.车辆牌照应安装在车辆的指定位置,并且保持清晰。

  3.要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4.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伪造。

  5.达到报废的车辆要注销登记。

  四.鸣喇叭(交规考试)

  1.可以:鸣三次,鸣半秒钟。行车中遇到畜力车时,尽量少鸣喇叭。

  2.不准:郊外高音喇叭禁止,晚上23时到凌晨5时禁止。当经过不允许鸣喇叭的路段时,注意安全,禁止鸣喇叭。行进没有禁止鸣喇叭路段时,驾驶人应该尽可能少鸣喇叭。

  五.灯光(交规考试)

  1.左转向灯:向左转弯、向左变道、起步、驶离停车地点、调头时。

  2.右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道、靠边停车时。

  3.夜间行车路灯照明良好开近光灯。

  4.夜间无路灯照明时间时开远光灯。

  5.雾天形式时开雾灯和报警闪光灯。

  6.进入环形路口不要开转向灯光,出环形路口时开右转向灯。

  7.夜间需要超车时应变换远近光灯。

  8.夜间临时停车时开示廓灯,后尾灯。

  六.让车(交规考试)

  1.机动车于非机动车在窄桥上会车减速靠右通过。

  2.右转弯让左转弯的车先。

  3.下坡车让上坡车。

  4.非公交车让公交车先。

  5.环型路口进口让出口。

  6.有障碍让无障碍。

  7.有让路条件让无路条件。

  七.未划分标线车道(交规考试)

  1.机动车在中间行驶。

  2.路幅宽度14米以上非机动车两边3.5米。

  3.10米机动车中间7米。

  4.6米非机动车两边1.5米。

  5.小于6米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靠右顺序行驶

石家庄陪练网提示:

汽车陪练的初步培训
(1)介绍车辆性能和车内外配套设施的使用;
(2)进行原地排挡训练和油离配合的训练;
(3)指导客户正确使用点火系统(打马达)的要领;
(4)介绍正常起步的要领,使学员尽快掌握正确的油门、离合器、变速器、制动器的配合操作;
(5)进行升减档、转弯、调头、减速、靠边停车等基本动作的训练,并熟练掌握方向盘转向角度;
(6)让客户养成经常观看左右反光镜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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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陪练的初步培训
(1)介绍车辆性能和车内外配套设施的使用;
(2)进行原地排挡训练和油离配合的训练;
(3)指导客户正确使用点火系统(打马达)的要领;
(4)介绍正常起步的要领,使学员尽快掌握正确的油门、离合器、变速器、制动器的配合操作;
(5)进行升减档、转弯、调头、减速、靠边停车等基本动作的训练,并熟练掌握方向盘转向角度;
(6)让客户养成经常观看左右反光镜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