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规变更]交通条例草案:学员肇事将追究驾校责 (2013-08-28)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一稿)》,驾校背负的责任更重了,学员肇事将追究驾校责任。     昨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一稿)》(下称《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若顺利出台,当深圳想限制汽车上牌或征收拥堵费时,就有了法律依据。     收拥堵费将有法律依据     深圳的交通拥堵问题非常严重。提请审议的《草案》将赋予政府根据交通实际情况而采取更多治堵措施的权力。《草案》规定:深圳市政府可以根据道路交通状况,采取实行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实施高峰时段区域限行限制机动车使用频率,鼓励多人共乘,合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使用成本,削减繁忙路段交通流量等治堵措施。     通俗地说,这就为深圳限制汽车上牌以及征收拥堵费等措施的出台,做好了法律层面的铺垫。     事故率高保险费要涨     对于经常发生事故的司机而言,《草案》规定,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用应当适当增加。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同市保险同业公会,制定机动车保险费率浮动与交通事故赔款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挂钩的具体办法。     交通事故中,当事一方如未买保险,还是撞了白撞吗?《草案》规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方未依法购买保险,无责任或者负次要责任方当事人依法购买了保险,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保险公司赔付后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学员事故多驾校要负责     今后,如果同所驾校有5名学员被记满12分,肇事三次以上,驾校就将被核减名额或暂停受理学员申请。如果你的驾校有10名学员发生两次以上事故,或被记满六分也将遭同样处罚。据悉,公安交管部门每次暂停受理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更严厉的规定是,如果驾校五年内被暂停受理学员申请时间超过九个月,驾驶培训许可证将被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吊销。     《草案》重点     六类肇事承担全责     《草案》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驾驶人应当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如造成人员伤亡的,增加其一个责任档次。     1、驾驶无号牌、无行驶证或者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3、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     5、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6、未依法购买车辆保险或者保险过期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 [交规变更]公安部发布机动车号牌新标准(图) (2013-08-28)

        12月13日,在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人正在安装车牌。新标准规定,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号牌的,不允许上道路行驶。     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2008年至2010年,公安部连续3年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为巩固集中整治取得的效果,公安部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要求继续保持对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     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新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临时号牌     “放置”改为“粘贴”     依据公安部新修订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临时行驶车号牌必须粘贴在风窗玻璃上,否则公安机关将按照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进行处罚。     原标准     临时行驶车号牌只有一张,并要求放置在车内前挡风玻璃右侧。但这样存在一个问题,就是难从车身后部识别号牌。     新标准     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安装方式由原来的“放置”调整为现在的“粘贴”,便于从正面或侧面进行识别。     载客汽车:前后各贴一张     临时行驶车号牌由1张调整为2张,对于尚未登记的载客汽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同时粘贴2张:1张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1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     其他类型车辆:贴在前风窗玻璃     由于受安装条件限制,临时行驶车号牌仍为1张,但应当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以保障驾车安全.     正式车牌     未使用固封装置不得上路     公安部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特别指出,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固封装置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不允许上路行驶。     2009年1月1日起,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804)实施,启用了新的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公安部规定,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每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     不得使用可拆卸牌照架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的规定,机动车可使用牌照架辅助安装号牌,但应是固定式牌照架,不包括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牌照架,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架和可翻转号牌架。同时,机动车号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否则视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 [交规变更]车辆驾驶人员酒后驾驶检验与标准(图 (2013-08-28)

        车辆驾驶人员酒后驾驶检验与标准特别为大家介绍了酒后驾驶检验与标准,希望大家注意安全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及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驾车中的车辆驾驶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T105  血、尿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酮、正丁醇、异戍醇的定性分析及乙醇、甲醇、正丙醇的定量分析方法     GA307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车辆驾驶人员  vehicle  drivers     机动车驾驶人员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员。     3.2     酒精含量  alcohol  concentration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或呼气中的酒精浓度。     3.3     饮酒驾车  drinking  drive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3.4     醉酒驾车  drunk  drive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4  酒精含量值     4.1  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临界值见表1。     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   行为类别 对象     临界值(mg/100ml)   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 20   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 80     4.2  血液与呼气酒精含量换算     车辆驾驶人员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可按标准GA307换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值。     5  检验方法     5.1  呼气酒精含量检验     5.1.1  对饮酒后驾车的嫌疑人员可检验其呼气酒精含量。呼气酒精含量采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进行检验。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应记录并签字。     5.1.2  呼气酒精含量探测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应符合GA307标准规定,并具备被动探测呼出气体酒精的功能。     5.1.3  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的具体步骤,按照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的操作要求进行。     5.2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     5.2.1  对需要检验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应及时抽取血样。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不应采用酒精或者挥发性有机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抽出血样中应添加抗凝剂,防止血液凝固;装血样的容器应洁净、干燥,装入血样后不留空间并密封,低温保存,及时送检。     5.2.2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方法按照GA/T105标准规定。     6  其它     6.1  嫌疑饮酒后驾车的人员拒绝配合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的,以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被动探测到的呼气酒精定性结果,作为醉酒驾车的依据。     6.2  对未达到本标准4.1条规定饮酒驾车血液酒精含量值的车辆驾驶人员;或者不具备呼气、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条件的,应进行人体平衡的步行回转试验或者单腿直立试验,评价驾驶能力。步行回转试验、单腿直立试验的具体方法、要求和评价标准,见附录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人体平衡试验     A.1  平衡试验的要求     步行回转试验和单腿直立试验应在结实、干燥、不滑、照明良好的环境下进行。对年龄超过60岁、身体有缺陷影响自身平衡的人不进行此项试验。被试人员鞋后跟不应高于5cm。在试验时,试验人员与被试人员应保持1m以上距离。     A.2  步行回转试验     A.2.1  步行回转试验即被试人员沿着一条直线行走九步,边走边大声数步数(1,2,3,…9),然后转身按原样返回。试验时,分讲解和行走两个阶段进行。讲解阶段,被试人员按照脚跟对脚尖的方式站立在直线的一端,两手在身体两侧自然下垂,听试验人员的试验过程讲解。行走阶段,被试人员在得到试验人员行走指令后,开始行走。     A.2.2  试验中,试验人员观察以下八个指标,符合二个以上的,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     1)在讲解过程中,被试人员失去平衡(失去原来的脚跟对脚尖的姿态):     2)讲解结束之前,开始行走;     3)为保持自身平衡,在行走时停下来;     4)行走时,脚跟与脚尖不能互相碰撞,至少间隔1.5cm;     5)行走时偏离直线;     6)用手臂进行平衡(手臂离开原位置15cm以上):     7)失去平衡或转弯不当:     8)走错步数。     A.3  单腿直立试验     A.3.1  单腿直立试验即被试人员一只脚站立,向前提起另一只脚距地面15cm以上,脚趾向前,脚底平行地面,并大声用千位数计数(1001,1002,1003,…),持续三十秒钟。试验时,分讲解、平衡与计数两个阶段。讲解阶段,被试人员双脚同时站立,两手在身体两侧自然下垂,听试验人员的试验过程讲解。平衡与计数阶段,被试人员一只脚站立并开始计数。     A.3.2  试验中,试验人员观察以下四个指标,符合二个以上的,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     1)在平衡时发生摇晃,前后、左右摇摆15cm以上;     2)用手臂进行平衡,手臂离开原位置15cm以上;     3)为保持平衡单脚跳;     4)放下提起的脚。     以上是车辆驾驶人员酒后驾驶相关的检验方法以及评判标准,还望各位司机朋友们珍重生命,切忌酒后驾驶。  

  • [交规变更]法律规定:第三者强制险将强制实施 (2013-08-28)

        第三者强制险将强制实施。针对现实生活中,一些机动车没有参加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无力为伤者治疗或者善后处理的情况,刚刚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于第三者强制险将强制实施,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第三者强制险中规定,国务院将就此规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第三者强制险将强制实施,这将是机动车定期安检需要查验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还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交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三者强制险将强制实施的还包括,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再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者强制险将强制实施还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以上有关第三者强制险将强制实施的具体事宜你都了解了吗?  

  • [交规变更]交通事故负全责的行为 (2013-08-28)

        (一)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二)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三)遇放行信号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和被放行的行人的;     (四)遇停止信号右转弯和T形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的车辆、行人的;     (五)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六)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的;     (七)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未让机动车,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八)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直行或右转弯车的;     (九)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十)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让行人的;     (十一)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十二)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十三)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十四)非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十五)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内行驶横过车行道,未让机动车、行人的;     (十六)行人进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十七)行人进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十八)行人横过车行道未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     (十九)机动车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二十)机动车违章进入公交专用车道的;     (二十一)公交专用车违章进入其他机动车道的;     (二十二)辅路车未让主路车的;     (二十三)其他违反借道行驶规定的;     (二十四)违反禁行类的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的;     (二十五)违反导向类的指示标志或指示标线的;     (二十六)逆向行驶的;     (二十七)违章掉头的;     (二十八)违章会车的;     (二十九)违章超车的;     (三十)在机动车道或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的;     (三十一)机动车驶入交通管制车道的;     (三十二)违章进入高速路、快速路的;     (三十三)倒车、溜车发生事故的;     (三十四)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十五)未保持安全距离,追撞前车尾部的;     (三十六)自身发生交通事故的。  

  • [交考技巧]科目一交规考试题目解析(图) (2013-08-28)

      不断地做习题是大家对待理论的一种方法,今天慕辰就与大家分享几道常见的科目一交规题。   1、车辆突然发生侧翻时的错误做法是(   )   A、双手紧握转向盘;B、双脚钩住踏板;C、背部紧靠座椅靠背;D、开启车门跳车   这一题考察的是大家遇到突发状况时的应急处理能力。从四个选项来看,只有选项D,是比较危险的。因为发生侧翻,首先应该将自己稳住,然后再在车辆停住时再找机会脱身。(正确答案:D)   2、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应当每车道(    )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段。   A、一辆;B、两辆;C、三辆;D、缓慢。   3、机动车超车后(    )。   A、在与被超车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B、要迅速驶回原车道;C、在驶回原车道后减速行驶;D、开启右转向灯,迅速驶回原车道后减速行驶。   这一题考的是超车方面的知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超车的现象。根据平时的观察会发现,在超车后司机会看一下后视镜,然后再行驶一段距离后回到原车道,所以,很快就选出所要的答案,即为A。(正确答案:A)   其实很多题目都是一些常识,多做题,相信顺利通过一定不成问题。  

  • [交规变更]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赔偿标准(图) (2013-08-28)

        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赔偿标准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在车辆不断增加的时期,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在所难免的,不管是波及到生命还是财产的。这样我们也要知道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赔偿标准,以备不时之需。虽然这样做是有备无患,但是小编也不希望这些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赔偿标准有用武之地。     1、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4)住院费: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需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但治疗单位发出出院通知单后,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     2、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当赔偿。对于小伤大养,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均不应赔偿。     3、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在交通知识普及的现代,这些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赔偿标准我们更要记住,在突发情况发生时,也不至于让我们手足无措,或者是在不知道具体赔偿标准的情况下让自己的财产有损失。

  • [交规变更]交通法规重要性不能被忽视(图) (2013-08-28)

        交通法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现今还有很多法规已经被忽视了,大家对于交通法规重要性的认识是什么呢?交通法规对于规范驾驶环境,维持交通安全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交通法规重要性不能被忽视。     很多人对交通法规里的一些法规不以为然,导致交通法规重要性在人们的意识中淡化,现在行车时也不按照这些交通法规来执行,造成交通的混乱。那哪些法规容易让大家忽略呢,下面就来看看这些被忽略的法规产生的问题吧!     不久之前,交管部门对“闯黄灯”进行了专项治理,明确了“闯黄灯”属于违法行为,其实这并不是一时提出的法令措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中有明确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因此交管部门提醒驾驶人,车辆在黄灯亮时,如未越过停止线应在停止线外等候。许多车主认为“闯黄灯”很难判定,有时车速较快,在黄灯出现时根本来不及制动,只能“闯灯”而去。实际上,我们在看待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更多地把它当作一种行车道德来理解。在我们接近路口的时候,应该适当降低车速,并把脚从油门踏板移至制动踏板,以防突然出现的危险。而很多时候“闯黄灯”根本就是我们有意为之。在发生“闯黄灯”的时候你扪心自问,是否是图一时侥幸希望在红灯之前通过路口呢?所谓的车速快来不及刹车不过是自己为自己找的借口而已。只要我们在行车时时刻注意交通道德,“闯黄灯”的事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路边停车需谨慎。开车出行,除了行车时要遵章守纪外,停车也不能有丝毫的懈怠。稍有不慎就会在车窗上发现协管留下的小纸条。认清标识、合理停车是我们大家都应该遵守和注意的。在有明确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的标志或标线前切勿违反要求停车。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消防队门前30m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转弯、宽度不足4m的窄桥、桥梁、陡坡、隧道50m以内不得停车。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另外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路边停车应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此外,在施划有停车位的路边停车时,应确保按照行驶方向顺向停车,并且停车入位,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      交通法规是一定要遵守的,国家规定的法规都是一定有用意的,对保证大家的身体安全有很大帮助,所以大家不要忽略那些法规,有时法规也是起到大作用的。交通法规重要性就不要小编再说了吧!它的重要性是不可替代的,同时也是规范驾车环境的一个准则!

  • [交规变更]道路交通法规不能被忽视成主流(图) (2013-08-28)

        道路交通法规不能被忽视,所有车友们应该都是很清楚的了,也知道忽视交通法规严重的,是要负刑事责任的,那平时一般容易被大家忽视的交通法规,你们都注意了吗?     对于驾驶员来说,道路交通法规不能被忽视是都知道的;在驾校交通道路法规也是一门必修的课程,学习中道路交通法规不能被忽视也是学员们都知道的,不过也有许多人只是为了应对那份100分的交规试卷而埋头苦读的。这使我们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应试教育能,在离开考场之后,你又能牢记多少法规政策呢?不要小看那一句句的条文法规,忽略了其中的任何一项都有可能使你蒙受损失。下面就开说说:黄网线、横道线可行不可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在国家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标准中也提到:网状线。用以告示驾驶人禁止在设置本标线之交叉路口(或其他出入口处)临时停车,防止交通阻塞。视需要划设于易发生临时停车之交叉路口或其他出入口处。本标线为黄色。     由此可以看出,黄色网状线是一种有预见性的标线。当驾驶人驾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现该标线时,应当首先考虑到在该区域内不能临时停车等候。车辆行进前方在有条件通过该标线时,即在保证不在此标线区域内停车的前提下,车辆进前方有足够的行驶或停车空间才能驾车通过;在没有条件或不能预见到可能会发生的情况时,应当在网状线区域外停车等候,直至有条件通过时,再驾车通过,避免出现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甚至是造成交通堵塞的情况发生。     同样这种情况也适用于人行横道和拥堵的交通路口,如果因为交通堵塞原因,在绿灯时进入路口,而后停留在路口之中引发进一步的堵塞,同样会被处于罚款。所以说道路交通法规不能被忽视,要记住平时容易被忽略的,开车时做到心中有数。  

  • [交考技巧]科目一知识普及:关于汽车底盘的那些 (2013-08-28)

        科目一题库中有涉及汽车底盘知识的一些内容,了解离合器的作用吗?知道汽车制动系统如何使用吗?耐心看下去吧,会看到你想了解的。     纵观科目一题库,有安全知识的考察,也有汽车基本常识的考察。今天就要来说一说与各位切身相关的汽车底盘的一些小常识。总所周知,底盘由传动系、行驶系、转向系和制动系四部分组成。     第一问:传动系     所谓传动系,即汽车发动机所发出的动力靠传动系传递到驱动车轮。主要是由离合器、变速器、万向节、传动轴和驱动桥等组成。具有减速、变速、倒车、中断动力、轮间差速和轴间差速等功能,与发动机配合工作,能保证汽车在各种工况条件下的正常行驶,并具有良好的动力性和经济性。     考点:离合器的作用是使发动机的动力与传动装置平稳地接合或暂时地分离,以便于驾驶员进行汽车的起步、停车、换档等操作。     第二问:转向系     汽车上用来改变或恢复其行驶方向的专设机构称为汽车转向系统。转向操纵机构主要由转向盘、转向轴、转向管柱等组成。转向器将转向盘的转动变为转向摇臂的摆动或齿条轴的直线往复运动,并对转向操纵力进行放大的机构。转向器一般固定在汽车车架或车身上,转向操纵力通过转向器后一般还会改变传动方向。转向传动机构将转向器输出的力和运动传给车轮,并使左右车轮按一定关系进行偏转的机构。     第三问:制动系     汽车上用以使外界在汽车某些部分施加一定的力,从而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强制制动的一系列专门装置统称为制动系统。能够使行驶中的汽车按照驾驶员的要求进行强制减速甚至停车,也能够让已停驶的汽车在各种道路条件下稳定驻车或是下坡行驶的汽车速度保持稳定。     第四问:行驶系     此系统的作用是接受传动系的动力,通过驱动轮与路面的作用产生牵引力,使汽车正常行驶;承受汽车的总重量和地面的反力;缓和不平路面对车身造成的冲击,衰减汽车行驶中的振动,保持行驶的平顺性;与转向系配合,保证汽车操纵稳定性。主要由车架、车桥、悬架和车轮等部分组成。     结束语:这些内容在科目一中也较容易涉及,希望各位学员多多复习。